來源:華安基金
發(fā)表日期:2023-04-16
2023年4月15日
是第8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
今年的主題是
“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
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(yǎng)
夯實以新安全格局
保障新發(fā)展格局的社會基礎”
維護國家安全
你我都是主角
關于國家安全
這些問題要知道
問:什么是國家安全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第二條規(guī)定,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、主權、統(tǒng)一和領土完整、人民福祉、經濟社會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(tài),以及保障持續(xù)安全狀態(tài)的能力。國家安全內涵豐富,既指國家處于安全狀態(tài),又指國家維持這種安全狀態(tài)的能力。
問: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?
國家安全目前涵蓋20個方面的基本內容:政治安全、軍事安全、國土安全、經濟安全、金融安全、文化安全、社會安全、科技安全、網絡安全、糧食安全、生態(tài)安全、資源安全、核安全、海外利益安全、太空安全、深海安全、極地安全、生物安全、人工智能安全、數據安全。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,國家安全涵蓋的內容還會增加和豐富。
問:如何準確理解把握總體國家安全觀?
2014年4月15日,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,在講話中首次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。他強調,要準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,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,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。
總體國家安全觀是一個內容豐富、開放包容、不斷發(fā)展的思想體系,其核心要義可以概括為五大要素和五對關系。
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:“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,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。”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國家安全作為頭等大事,著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(zhàn)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,對國家安全作出戰(zhàn)略擘畫、全面部署,形成了總體國家安全觀。
問: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是什么?
中共中央政治局2020年12月11日下午就切實做好國家安全工作舉行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,習近平就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涵要求系統(tǒng)概括為“十個堅持”。
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第七十七條規(guī)定:
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:
(1) 遵守憲法、法律法規(guī)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(guī)定;
(2)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;
(3)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;
(4)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(xié)助;
(5) 向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(xié)助;
(6)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;
(7) 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義務。
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(xié)助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規(guī)定:
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,不得損害國家的、社會的、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。
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(tǒng)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。
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,保守國家秘密,愛護公共財產,遵守勞動紀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會公德。
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、榮譽和利益的義務,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、榮譽和利益的行為。
第五十五條 保衛(wèi)祖國、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。
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。
發(fā)現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如何舉報?
電話舉報,撥打全國統(tǒng)一的舉報受理電話:12339。
線上舉報,登錄國家安全部互聯網舉報受理平臺網站:www.12339.gov.cn。
實地舉報,前往當地國家安全機關直接進行舉報。
國家安全機關為舉報人嚴格保密,經查證屬實的,根據其重要程度給予舉報人獎勵。對故意捏造、謊報以及誣告陷害他人,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(來源:國安宣教、共產黨員網,上海市基金同業(yè)公會整理)